绍市科〔2020〕1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09〕8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请书,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认定条件的,推荐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查验评估,审定结果在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
二、上传附件材料说明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管理人员情况;
3.孵化器管理制度;
4.入驻孵化企业汇总表;
5.孵化服务情况;
6.财务报表和基金投资情况。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市科技局受理孵化器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请各区、县(市)、滨海新城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飞 85145813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黄炜 85137308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