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及时摸排动员,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推荐数量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发动符合条件的海外工程师积极申报、应报尽报。
二、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浙江省科技大脑(网址http://www.zjsti.gov.cn)进行在线申报,各区、县(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线对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1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报市科技局外专局。
三、其他事项
(一)海外工程师年薪原则上以其本人帐户银行流水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等凭证为依据。企业自行出具的薪酬发放记录、各类发票、单位记账、现金发放签收等凭证不视作有效申报材料。
(二)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来浙开展工作的海外工程师,已采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方式,组织开展科研、技术指导等工作,合理核算海外工程师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提供企业已支付的工薪等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作在浙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留存视频、录像等资料,以备经费支出审计、检查等使用。
(三)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徐彬彬、王丹丹
联系电话:89175680、85782590。
附件:
浙科发外专〔2021〕17号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绍兴市外国专家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