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零售示范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零售模式创新工作,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省商务厅将开展2020年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方向

(一)构建新零售供应链。围绕着消费者需求和数据分析,优化供应链各环节,如选品、销售预测、动态定价、自动补货、采购或生产计划制定等,推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构建智慧化、数字化、可视化、集成化、技术化供应链体系。

(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以消费者为核心,注重消费互动,找到消费升级和新零售的结合点,能够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消费者进行精准画像,加快基于体验与场景的消费服务体系重构。

(三)加强品牌建设和品质化发展。通过新零售的发展倒逼产品品质提升,提升用户体验度,增强用户粘性,形成品牌特质和形象。打通线上线下流通环节,共享产品供应链体系,保证线上线下同质同品同价。

(四)强化新技术应用与发展。加强人工智能、AR/VR、物联网等具有感知、互联、智能等特性的新零售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从而促进商品、资金、信息等零售关键影响因素不断优化,加快推进零售业数字化进程。

二、企业类型

(一)线上企业布局线下新零售型。各类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线上品牌利用平台数据优势强化精准选品和精准营销,并为传统零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例如开设线下体验中心、无人商店、无人货架、3D数字场景等。

(二)传统商贸零售转型升级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社区便利店、老字号等传统商贸零售企业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全面改造业务流程,应用各类智能化系统,提升门店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完成新零售快速转型。

(三)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型。依托基于大数据驱动的线下线上融合,优化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突出品质化管理与提高运营水平,整合多渠道和多业态优势,完善消费服务体系,满足顾客复合型体验需求。

(四)新零售配套服务型。包括即时配送、人脸识别、智能终端生产、软件服务、系统开发、大数据、支付等新零售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和围绕获客技术、提升消费者体验技术、提升零售效率技术、降低零售成本技术的相关技术服务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开展辖区范围内新零售发展情况摸底调查,并发动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18日前,统一汇总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商务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新零售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1)。请各区、县(市)商务局对拟申报企业进行汇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并加盖商务部门公章;

2.《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请拟申报企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3.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4.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组织评审。省商务厅负责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等组成评审组,并开展实地审核和抽查,对申报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公布。评审组综合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期7天),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全省新零售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