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9〕16号)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教组〔2019〕4号)精神,我局将开展2020学年第一学期“进校园”活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开展的非列入课程标准纲要的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申报原则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核心任务是立德树人。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杜绝一切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
三、申报程序
1.2020学年第一学期有计划安排“进校园”活动的单位,要按照“一部门(单位)一安排,一活动一表格”要求,填写《各部门(单位)“进校园”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以部门(单位)为单位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送市教育局基教处丁弘正(联系电话:85093031,电子稿直接发钉钉)。
2.市教育局根据《绍兴市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和《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精简数量、规范有序、减轻负担、从严从紧”原则,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保留、合并或取消等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公布各类“进校园”活动清单。除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事先无法计划的活动外,凡未入清单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各部门(单位)“进校园”活动申报表
3.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绍兴市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方
案》的通知
4.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规
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2019学年第二学期省级、市级进校园活动目录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